机构简介
杭州联峰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九条: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,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,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。查看该公司工商信息
工商信息
- 法人代表:
- 沈来兴
- 联系电话:
- 282****8;
- 注册资本:
- 1080.000000万人民币 (万元)
- 官方网站:
- www.lfjz.com.cn; www.lfjz.com.cn;
- 联系地址:
- 杭州市江干区三新路158号15A-3
- 经营范围:
- 服务:建筑智能化工程、消防设施工程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、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,网页设计、计算机技术开发,计算机及电子产品的维护;LED显示屏应用产品的研发,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,房屋建筑工程施工,市政工程;销售:LED显示屏应用产品,计算机及电子产品;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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